
近日,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“文燊威”案退赔工作的公告(第一次)(2025)粤03执2297号。
关于被执行人林文峰、林武峰、王少鹏、杨长军、李辉汉、詹远军、张婵叶、丁仁杰、胡运锋、王凯锐、王楠、陈端贵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,本院依法立案执行,案号为(2025)粤03执2297号。为依法有序开展退赔工作,现公告如下:
一、退赔依据
元股证券:ygzq.hk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(2024)粤刑终69号刑事裁定[对应一审判决:本院(2023)粤03刑初24号刑事判决]。
二、退赔对象
根据生效刑事裁判和刑事审判部门随案移送执行内容,本案总退赔金额为10855331785.3元,目前认定的待退赔人数为38340人。其中,纯投资人37254人,所涉损失金额为6522945484.16元(详见附件1);拥有经纪人身份的投资人1086人,所涉损失金额4332386301.14元(详见附件2)。
本次退赔对象为随案移送已查明的纯投资人37254人。
三、退赔金额及来源
本案目前可用于退赔的金额为3.2亿元,款项来源于随案移送执行的涉案银行账户、专户、被执行人交纳的执行款等。本次退赔仅限于纯投资人37254人,退赔金额为192287310.62元[3.2亿元 *(6522945484.16元÷10855331785.3元)]。
特别说明:因本案存在大量与经纪人拼单情况,需要由侦查机关作进一步甄别确认,故本次退赔对象不含上述1086名经纪人及其拼单人员,所对应的受损金额127712689.38元[3.2亿元 *(4332386301.14元÷10855331785.3元)]暂予预留,待甄别确认后另行发布公告进行退赔。
四、退赔原则
统一退赔,退赔比例按照“纯投资人本次可分配总金额与纯投资人总损失金额的比值”确定。个人实际分配金额详见附件1(实际分配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、四舍五入)。
五、退赔方式
本次退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,仅以待退赔的纯投资人本人开设在境内银行的I类账户储蓄卡作为收款账户。
六、信息采集(仅限退赔对象纯投资人)
信息采集的时间:信息采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,2026年7月31日截止(注:不在附件1名单中的人员请看第八条)。
七、退赔款发放安排
由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、尚需推进财产处置、纸质领款材料需要工作人员人工转化为线上领款信息、财务数据需要人工登记等,放款周期较长。为保证款项有序、按时发放,本次发放工作将分批次进行,每一批次放款用时预计两个月左右,如有延迟,请各投资人耐心等待。个别投资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发放的,本院会主动联系,无需反复来电。
八、经纪人与拼单人员有关退赔工作安排
(一)申报时间
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。
(二)申报要求
配资排行平台认为属于本案退赔人员但又不在附件1和附件2名单内的人员,特别是拥有经纪人身份的人员和与经纪人拼单的投资人,请在申报期内及时向本院进行申报,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的联系方式、身份信息、拼单情况、受损情况及证据材料等。本院对相关材料不做实质审查,待收集后将统一转侦查机关核查认定,最终核查认定后将根据补充移送情况另行发布退赔公告。
为提高退赔发放工作效率,加快核查确认拼单人员情况,请拼单投资人在申报时注明拼单经纪人的身份信息,同时,各拼单投资人主动寻找经纪人,由经纪人梳理统计后统一向本院申报。


“文燊威”案时间线
2009年起,林文峰操控深圳市文燊威公司及旗下 “共信赢” 平台,借助线下门店与线上网贷渠道,以高额收益为诱饵,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。十余年间,累计非法集资总额达386亿元,波及15万余名投资人,大量资金用于兑付旧账、支付高额佣金及个人挥霍,形成118亿元巨额资金窟窿。
2020年7月,平台资金链断裂、停止兑付,案件彻底曝光。2021年11月,深圳警方正式立案侦查,抓获林文峰等核心涉案人员。2023年11月,深圳中院一审宣判,主犯林文峰因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,其余多名高管获刑。
2024年4月,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、维持原判,案件终审落幕,后续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涉案资产处置与投资人退赔工作。
来源:深圳中院公告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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